为严密组织实施实训教学,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十大网赌线上网址各专业的集中实训教学和课程实训(设计),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暂不使用本办法。
一、实训教学基本要求
1. 实训教学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课时和内容开设,不得随意改动。
2.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各专业要制定完成本学期要开设的实训教学任务的实训教学方案和实训任务指导书,并报实训中心审批备案。
3.实训结束后两周内必须向实训中心提交实训总结和学生实训成果。实训成果包括学生实训记录单、实训报告(课程设计或成果资料)。没有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予计算实训课时。
4. 实训课时量以教务处审批为准。
5.离开市区的实训项目必须提前购买相关保险。
二、实训教学方案和实训任务指导书
实训教学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实训课程开设的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
2.实训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教学要达到的基本要求,采用的教学方法,采用的考核方法等;
3. 实训课程的学时分配方案等。
实训任务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实训项目开设的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等信息,以及实训教学要求、成果要求、评价标准和基础数据等内容。
三、指导教师
1.担任实训课程的教师,在实训前应认证备课,检查实训装置或仪器设备,确保实训课程正常进行。
2.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训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训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实训安全。
3.指导教师必须认真组织学生实训,严格要求学生,积极指导学生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4.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训报告(课程设计或成果),根据学生实训态度、动手能力和实训成果综合评定成绩。
四、学生
1.学生课前必须了解所做实训的原理方法、所用仪器设备和注意事项。
2.学生应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完成实训,做好实训记录,完成实训报告(课程设计或成果)。
3.无故不参加实训作旷课处理,因故请假未参加实训必须在规定时间补做。
4.因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纪律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照价赔偿。私拿实训仪器设备要做出深刻检查,并归还或赔偿。